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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为什么杀人,劳荣枝为什么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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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件是怎么回事

1999年11月18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法子英死刑。

而劳荣枝一直未抓获。2019年11月,厦门警方在“云剑行动”中,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建立的网上追逃系统,发现了在逃罪犯劳荣枝在一个商场手表专柜做售货员,最终通过DNA比对,确定此人就是逃亡20年的劳荣枝。2022年8月18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二审,目前二审已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劳荣枝最终结果是怎样

劳荣枝最终结果是死刑。2022年11月30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法院指出,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

劳荣枝的人物经历:劳荣枝出生于1974年,1989年考入九江师范学校就读幼师专业,毕业后进入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做小学教师。1994年,在朋友的婚礼上结识法子英并相恋。两人相识的第二年,法子英因抢劫伤人逃离九江市,20岁的劳荣枝选择放弃家庭和稳定的教师工作,跟随法子英踏上了亡命之路。1996年起,两人流窜多地绑架、抢劫他人。

二人在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实施犯罪,劳荣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实的男子,将其骗至出租屋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前后残忍杀害了7人。直至法子英在合肥作案期间被捕,于1999年12月28日被枪决。劳荣枝则潜逃了20年,长期隐姓埋名、使用虚假身份,还多次整容,期间有从事销售,曾在福建厦门的酒吧,靠卖酒水获得提成,后帮男友在商场卖名牌手表期间被发现。

2019年11月28日逃亡近20年后,劳荣枝在福建厦门落网。

劳荣枝案小木匠怎么回事

被劳荣枝杀害。劳荣枝为了使自己绑架的殷老板相信自己真的是绑匪,所以杀害了小木匠,震慑殷老板。

小木匠:陆中明也是个普通农民。

在他们家里有一位71岁的老母亲,双目失明,还有三个七岁,一个四岁,一个三岁。全家人都依靠陆中明这个顶梁柱,农忙时干农活,闲暇时出去做木工维持生计。

劳荣枝为什么会这样

受外国男朋友的影响。劳荣枝(1974年12月14日-),女,江西九江人,原是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

劳荣枝出身于石油工人家庭。

1992年,毕业于九江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此后分配到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上班,成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任教大约一年后,她就离开学校另谋出路。1994年左右,20岁的劳荣枝认识了比她大10岁的有妇之夫法子英。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从1996年起,在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地实施犯罪,劳荣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实的男子,将其骗至出租屋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前后残忍杀害了7人。

其中,法子英(1964年生,江西九江市人,1999年12月28日被枪决),1981年曾因抢劫被判刑8年。9月1日南昌中院依法受理南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12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宣布择期宣判。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公众可旁听,劳荣枝是如何从老师变成杀人犯的?

劳荣枝出生于1974年,18岁时从九江师范学院毕业,后来被分配到一所学校担任老师。工作了一年,劳荣枝觉得当老师并不赚钱,于是辞职了,后来在当地认识了法子英。

法子英是有妇之夫,比法子英大10岁。

1996年,劳荣枝跟着法子英一起离开九江四处流窜。每到一个地方就会留下命案,后来在合肥作案时,法子英被警方抓获。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从那时候开始,劳荣枝开始潜逃,直到20年后某一天被抓获。2021年9月9日,关于劳荣枝的杀人案件迎来了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劳荣枝因涉嫌抢劫罪,绑架罪,故意杀人罪等被执行死刑。

劳荣枝对此判决并不满意,她表示自己没有杀过一只鸡一只鸭,人要懂得感恩,硬是不承认自己杀过人,表示自己被法子英威胁了。  2022年8月18日,该案件迎来了第2次审判,在开庭之前,劳荣枝的家人表示,二审不会公开审理,不过家属强烈要求公开。合肥那起案件判决书上显示,劳荣枝只是从犯,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劳荣枝杀了人。

而且相关证人一直不肯出庭证明,究竟在怕什么?劳荣枝的哥哥也表示,希望能够进入庭审现场,自己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妹妹了。 根据资料解释,劳荣枝与法子英的作案手段为,先将受害者骗到出租屋,然后将其绑起来威胁对方求助亲人索要赎金。拿到钱后也没有放过受害者,还有几次跑到受害者家属抢夺,并且将受害者家属杀害。

7名受害者,其中有一名还是三岁的孩子,作案手段残忍恶劣。

劳荣枝二审开始,她亲手杀过人吗?

劳荣枝实施犯罪的过程,手段以及目的来衡量。比如有一个人诱导另一个人到楼顶,然后用各种恶劣的言语对他进行攻击,最后另一个人不甘受辱而选择跳楼死亡,在这种情况,你觉得另一个人到底是不是故意杀人罪呢?肯定会被判为故意杀人罪。

虽然劳荣枝没有亲自动手杀人,但是从他的犯罪动机、犯罪过程、实施的手段来看,她都有故意杀人罪的嫌疑。

故意杀人不一定是亲自动手,而是有多种手段。至于劳荣枝有没有经手杀过人,现在年代久远,无法核实,而且杀人现场很多证据都被消灭了,所以现在没有完整的一手证据给她定罪,这也是为什么劳荣枝能够一再翻供的重要原因。但是从检方掌握的有限线索,以及劳荣枝、法子英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言来看,劳荣枝参与到杀人过程当中基本上是可以确定的。在杀人过程当中,劳荣枝和法子英可以说分工非常明确,首先是由劳荣枝进行诱骗,然后由法子英亲自动手。

在这个过程当中,不论是从目的性还是参与程度劳荣枝都有故意杀人罪的嫌疑。首先从目的性上来看,他们就是为了钱。劳荣枝和法子英合谋制造了7条命案,而他们实施犯罪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将那些有钱人的钱财据为己有,在这些被害人反抗之后,他们就直接起了杀心连小孩都不放过,目的性非常强。

其次、从犯罪的过程来看,劳荣枝深度参与到杀人过程当中。在这些杀人案件当中,首先是由劳荣枝以打工为名到一些娱乐场所工作,然后物色一些有钱人,凭借着自己的几分姿色将这些有钱人诱导到她的住处。而法子英则提前在劳荣枝的住处准备好,等这些有钱人跟劳荣枝回到她的住处之后,法子跟劳荣枝就对他们进行绑架。

想要成功绑架,我觉得单靠法子英一个人肯定不行,毕竟一个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肯定会挣扎,而且力气会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法子英既想要抓住被害人让他们动弹不得,又要用绳子把他绑住,根本不现实;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劳荣枝肯定亲自参与了绑架。在绑架之后他们开始进行抢劫,而为了防止事情败露,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可能在杀人的过程当中是法子英亲自动手,但我觉得当时劳荣枝应该也在现场,虽然他没有亲自杀害被害人,但也无法逃脱故意杀人罪的嫌疑。因为从一开始他们的目的性就非常强,就是把有钱人诱骗到劳荣枝的住处进行抢劫,如果没有劳荣枝做出第一步,法子英根本不可能找到机会杀人。

另外根据劳荣枝的辩解,她说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受到法子英的胁迫,这完全站不住脚跟。这对情侣从1996年到1999年,总共实施了4起案件,横跨三年时间,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根据劳荣枝的辩解,她说当时已经跟法子英分手,是受胁迫才会参与到这些犯罪活动当中。这完全满口胡言,假如劳荣枝真的是被胁迫,在法子英完成第1起杀人案件之后,她应该感到恐惧,应该想尽各种办法逃离,然而三年时间她非但没有逃离,反而跟随法子英在全国多个城市逃窜,随后又在温州,常州,合肥等多地实施犯罪。由此可见,劳荣枝跟法子英从一开始就已经密谋好,两个人就是一个犯罪共同体,只是他们分工不同而已,这里面由劳荣枝负责诱骗,法子英亲自动手杀害,但不管他们分工如何,两个人都是共同杀人犯,这是无法逃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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