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二审开庭,庭审过程中透露了哪些新消息?

在徐国利的个人供述中,因为家庭矛盾对来女士痛下杀手,之后分尸冲入了下水道中。
在一审中被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判定许国利死刑,但是许国利并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下面就来说一下在庭审过程中透露了哪些新的信息:一、被告人认为一审证据不足在二审中,许国利推翻了自己的有罪供述,认为如果对妻子进行肢解,那么在另外一个房间内熟睡的小女儿必定会听到,但是小女儿没有察觉是不正常的,再就是说将妻子口鼻捂住致死,但是许国利说妻子曾叫过自己的名字,如果捂住口鼻没有办法发声。二、检察机关对于各种问题发表了意见检察就跟那对于许国利提出的各种问题发表了充分的意见,包括有罪供述能否作为证据以及证据链是否完整清晰、被告人是否适用死刑等。三、许国利申请无罪判决在二审判决的最后,许国利申请了无罪判决,法院将会择期宣判,不过最终结果如何,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你知道杭州杀妻案二审开庭,庭审过程中透露了哪些新消息? 欢迎留言讨论。
杭州女子离奇失踪怎么回事杭州女子离奇失踪事件解析

1、7月4日晚,家住在杭州三堡北苑的来女士一家像往常一样入睡。凌晨5点半,来女士的丈夫许先生发现妻子不见了。
11天过去了,依然没有找到来女士。
家人查了小区进出口的四个监控和单元楼的三个监控,没有发现人影。小区隔壁有一条景观河,家属征得小区同意,抽干了整条河,也没有任何发现。2、7月23日警方通报:杭州市53岁女子来女士已遇害,来女士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警方控制。
关于杭州来女士失踪是否可以用催眠法对其丈夫进行询问?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马上到了水落石出的攻坚时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真凶马上会现形的!如果对她的丈夫,许先生测谎,或者是催眠,我个人认为,合情合理!! 因为,毕竟他是来女士失踪前的目击证人,警方有权利对他进行例行调查。
如果在过去,他可能会逃之夭夭,因为刑侦技术不过关!现在,高 科技 的时代!人间正道是沧桑,杀人偿命,旱晚会被发现!任何人都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妄想瞒天过海,逍遥法外! 来女土的失踪案,举国尽人皆知!犯罪嫌疑人此时此刻,即使没有归案!也是惶惶不可终日,吓得胆战心惊,吓得吃不下饭!催眠,不催眠,杀了人,法律也不会饶恕你!不信,这个犯罪嫌疑人还敢大摇大摆,他肯定会后悔!为了什么杀人?劫财劫色,还是有仇!对一个五十三岁的妇女,怎么会下得去手!每一个公民。
必须得遵纪守法,不然。杀人偿命呀 在没有真相大白前,来女士老公接受质询,检查询问等一系列措施都是合法的。因为他是第一目击证人也是第一嫌疑人?目前公安机关没有确定他是犯罪分子情况下,是可以对他实行心理上的一些攻防,对他进行感化或者在身体不受伤害的前提下使用催眠,对他彻底盘问问询一直到有答案为止 ,为了给公众一个交代不冤枉一个好人,但绝对不能放过一个坏人。期间的一些行为合法。
你们说呢? 感谢您对“来女士失踪事件”的关心,网友们纷纷献策献计,你提出的催眠法对可疑人员的催眠也是一种方法,但不具有法律效应,不可以作为有利的证据。 在“来女士失踪事件”发生后,网友们提出了很多方法,有用测谎仪进行对可疑人员测试的,也有催眠术进行对可疑人员进行催眠的,更有一些网友提出了对可疑人员屈打成招等等,众所周知我们中国是一个法制 社会 ,是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是不能够定罪量刑的,而不是利用这些 科技 等手段或者刑讯逼供等,只是在某些时候,利用 科技 手段对破案还是有一定的帮助与参考价值的,比如测谎仪对可疑人员进行测试,很多警方是采用的,虽然不可能当做证据,但一定情况下给侦察提供了有利的方向。 对于题主所说的催眠术,进行催眠,然后说出真相,这是不可取的,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明催眠术催眠后真相的真实性,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所以是不采用的。
总之,破案需要的是大量有些的证据,而不是凭空猜测,或者屈打成招,亦或者是利用其他手段进行的无效取证。 相信警方一定能够破获“来女士失踪案”,一定能够将真相公之于众,将犯罪份子绳之以法。 最后希望大家,勿听谣言,做到不传谣,不造谣。
他已经被警方控制起来了,至于用什么方法让他开口,那是警方的事情。目前莱女士居住的小区,已经有十来辆抽粪车和清污水管道的车在作业了。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已经从莱女士现任丈夫的口中,得到了实质性的东西。
估计真相就要大白于天下了,只等警方的正式通报。 妻子失踪30多个小时不报案,还是等妻子单位和大女儿报的案。十几天过去了,他竟然能像没事儿人一样,该干什么干什去。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强大了吧?真正感情深厚的夫妻,心中无鬼,恐怕早就精神崩溃了。
所以一开始警方就应该把他给控制起来。一个大活人,从他的身边消失了,他竟然能如此洒脱的介绍他自己编造的经过。所以说,他绝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从他找突破口,就能还原事情的真像。
听当地警方说;会尽快的通报事情的真像。一切等警方正式的通报,给全网一个交待。 关于杭州女士失踪案,相信已经快要出调查结果了,而大家首先怀疑的对象就是她的丈夫,毕竟这位丈夫的举动很不正常,人失踪了很久才选择报案,那段时间真的就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情况吗? 又或者说,是这位丈夫刻意在隐瞒什么,又或者是利用这段时间销毁作案证据,关于事情的真相,一定会出结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一定会得到严惩,一定不会让他继续逍遥法外。 关于这个催眠,我觉得还是缺乏一定科学依据的,人在催眠状况下说的一定是真话吗?就比如常说的“酒后吐真言”,这是不是真的呢?我觉得还是心存疑惑。
就我个人而言,我不主张对杭州失踪女士的丈夫使用催眠,还是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才可以,不过我也相信,只要犯罪嫌疑人做了案,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然后跟随着点点的线索,一定可以找出幕后真凶。 一句话,不能够让一个好人被冤枉,不能够让一个坏人逃脱法律制裁,现在的技术手段破解这类的案件我觉得还是可以完成的,很多的高 科技 手段只要运作得当,坏人就无处藏身,到那时,只能够认罪伏法。 end. 来女士的二婚丈夫已经招了,因为长期炒股赔钱,借钱来女士不给,也因为回迁房装修等事宜经常吵架,遂动了坏心思… 催眠是不可以催眠的,在刑事案件中,催眠得结果不能作为证据,包括在国外都是,催眠的结果并不会作为证据应用于案件的。
催眠的结果不能用于证据 在我国,是严令禁止用非法手段取得证据的,像诱导,恐吓,威胁等,都不能用于证据使用。 催眠虽然效果很好,但属于和诱导是类似的,因此不仅不能作为证据,而且使用都不能使用。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证据基本掌握 目前根据相关单位做出的通报,来女士已经遇害,而她二婚老公具有重大嫌疑。
我们相关单位做出怀疑不是咱们心中胡乱猜测,都是有铁一般的证据以后才能做出这种拘押的决定,不然没有证据直接抓人,那么后果可以说不堪设想。 在我国,搜集证据的前提是无罪,既认定来女士二婚丈夫无罪,用搜集的证据来说明有罪,这样搜集的证据更加可靠,也更加具有说服力。 目前相关部门肯定已经掌握了铁一般的证据,这样才能做出通告,不会随便冤枉一个好人的。 来女士的二婚丈夫嫌疑很大 其实不仅是相关人员,就是咱们平头老百姓,对来女士的怀疑都很重,首先他具有作案动机,来女士的回迁房是他需要的,为此他也不止一次和来女士争吵。
其次,他有作案的机会,来女士和他同处一室不说,他还有能够查看监控角度的权限,这一点十分重要。 总的来说,来女士的二婚丈夫嫌疑最大,也已经被依法拘留,等待他的不是严刑拷打,而是铁一般证据说话。 根据有关报道,来女士的二婚丈夫炒股赔钱了,借钱来女士不给,同时回迁房装修也有不同想法,没事吵吵闹闹的,他就动了歪心思… 总体来说,这年头千万不要违法,小偷小摸都不要犯,一个头发或者衣服的纤维物都能确定真凶,踏实肯干,老天不会亏待你的。
可以催眠,但催眠结果不能作为证据,还需要足够的证据才可以定罪。 如今来女士已经在化粪池里被找到,杭州警方已将嫌疑人许某逮捕,并发布了相关通报。但是通报里没有明确指出是否掌握了许某的犯罪证据,杭州警方也表示近期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具体的进展。 如果没有找到许某的作案证据,也是可以进行催眠的。
正常的审讯手段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只要不是屈打成招,合理的手段都允许使用。 催眠法是一种很悬的东西,跟测谎仪差不多,并不能证明对所有人有效。而且,许某是退伍军人,并且能够将来女士杀害,足以见得他内心十分冷血,催眠法未必能够突破他的心理防线,起到应有的效果。
最主要的是,哪怕催眠成功,催眠结果也不能当做证据来给他定罪,还需要足够的人证或者物证。但如果催眠成功,就可以知道他具体的作案过程和手法,可以利于找到足够的物证。 希望杭州警。
杭州53岁女子失踪案件,最新进展如何?

目前情况来看,杭州来女士被杀案已经告破,经过审讯之后,许某某已经招供,他亲口承认,是他自己趁着来女士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抛至于化粪池,从警方的通报当中也能够看出,许某某是因为家庭矛盾激发而对妻子来女士痛下杀手,而且,这起案件系许某某预谋作案。也就是说,这起案件是许某某早有预谋的作案,许某某在案发之前或许就已经有了非常缜密的预谋,甚至连案发之后如何应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都已经想好了,这一点可以从许某某在案发之后的讲话当中就能够看出,当办案人员和媒体第1次来到许某某家进行调查和采访时,许某某表示 ,当天夜里12:30左右,他起液上厕所时,妻子来女士还睡在旁边,等到他早上5:30起床的时候,发现妻子已经不在床上。
许某某还表示,妻子来女士失踪时只穿着了一件睡衣,钱包和手机都在家里面没有拿,这无疑是非常蹊跷的,要知道,来女士已经53岁,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来女士要出门的话,势必要换上一件外套才会出门,毕竟 ,睡衣一般情况下只适合在家里面穿着,由此可以判断,来女士不大,可能穿着一件睡衣就出门,许某某的这段讲述显然有些自相矛盾。
更为蹊跷的是,来女士为何出走,也不带上手机和钱包,甚至连小区的7部监控都没有发现来女士的踪迹,难道来女士会有意绕着监控死角走吗?话又说回来,就算来女士绕着监控死角走出了小区,他身上1没带手机,2没有带钱,出门之后恐怕连公交车也坐不上,从这个角度来看,来女士不大,可能独自一人穿着睡衣绕着监控离家出走,而许某某的这一讲述也就更加的自相矛盾。当办案人员询问许某某是否与妻子来女士有重大矛盾时,许某某显然非常警觉的回应称,这是不可能的,他还表示,就算自己与妻子有一点小矛盾,也不至于致对方与死地,最后他干脆表示,自己与妻子来女士感情非常好,从来没有过大吵大闹,现在看来,许某某的这一讲述显然都是谎话,其目的就是想躲避调查,试图蒙混过关,因为 ,许某某的邻居们已经明确表示就在案发前几天,许某某还因为那110平米的房子与来女士吵了好几次嘴。这一线索立刻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警觉,毕竟 ,来女士离奇失踪本身就非常蹊跷,而来女士失踪之后,最大的受益者就是许某某,因此,许某某是有很大嫌疑的,如果蓝女士没有离开这一栋楼,甚至没有离开自己家的,那么这起案件,很可能就属于熟人作案,而许某某自然有重大作案嫌疑。虽然办案人员在第1次调查许某某家时没有发现重大线索。
但是,当警方查到案发当天许某某家的用水量超过两吨时,该案就有了重大突破,因为,正常的用水量是达不到两吨这个水平的,许某某家当天的用水量已经超出正常水平的数10倍之多 ,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就只能说明案发当天许某某家向下水道当中冲进了很多东西。因此 ,警方迅速对该小区的化粪池进行了排查,在经过对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选之后,成功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在经过DNA对比鉴定之后,确定系男女士的人体组织,此时的许某某也就有了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也就立刻对他进行了刑事控制,在经过审讯之后,许某某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也不得不认罪伏法,还是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许某某方案,他也必将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法律的代价。
杭州某小区53岁阿姨半夜神秘失踪,最新消息是什么样的?

杭州来女士失踪,现在案件已经告破,凶手是她的丈夫许国利。其实许国利自导自演,企图瞒天过海,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的这种行为,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实来女士失踪,全部都是许国利所为,他还假装没有见到妻子。
其实这一切,都是他的谎言罢了,谎称自己妻子失踪与他毫无干系。起初调查的时候,从一些话语,以及动作中,能看出许国利的紧张。记者问许国利问题的时候,他的身体向后倾,在心理学上讲,显然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这可能侧面点明许国利在隐瞒真相,而且声称找不到了就不要找了,同时还说了解妻子,以她的智商,是走不出去小区的。
这些动作和话语,现在如今看来,都是有破绽的。尤其那一句找不到就不要找了, 更是引起人们的怀疑。来女士失踪的当天,许国利用了两吨水,并且警方在化粪池找到人体组织。
说明许国利残害妻子,然后抛尸至化粪池,他想利用这样的方法来瞒天过海,企图骗过所有人。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正义降临后,许国利彻底的败露,这就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许国利在凌晨碎尸,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抛尸至化粪池。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被害的来女士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就是电梯里,这证明她已经回到家,而且再也没有走出过小区。小区的摄像头,记录了这一切,所以许国利的嫌疑是最大的,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为了一己贪欲,不惜杀害妻子,这种极端的行为,已经丧失了理智。
许国利已经承认自己的罪行,其实夫妻间的矛盾,已经用沟通解决,而不是这种极端方式。丧失理智的人,注定会做出荒唐的事,来女士失踪案,一直牵动着网友的心。当初人们以为来女士只是失踪而已,可是后来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倘若是失踪,那么理应乘坐电梯离开小区。可是视频里的画面,却是来女士和女儿乘坐电梯回到家中。
所以奇迹没有出现,最终来女士遭遇了不测,而行凶者正是枕边的丈夫许国利。许国利企图用这样的方法掩人耳目,而且记者采访的时候,他还若无其事,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许国利最终交代了罪行,而来女士失踪案,演变成家庭杀人案。许国利的贪欲,彻底害了妻子,也害了他自己。
所以说在人生道路上,可能会遇到很多诱惑,可我们应该用勤劳的双手获取,而不是妄想走捷径,这样爱人害己,且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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